GMP(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,良好生产规范)对药品生产环境和洁净室的洁净要求如下:
一、洁净区表面的要求
洁净室(区)的内表面应满足以下要求:
- 平整光滑:内表面必须平整、光滑,无裂缝和颗粒物脱落。
- 接口严密:接口要严密,以防止污染物的进入。
- 耐清洗和消毒:材料必须能够耐受频繁的清洗和消毒。
- 弧形设计:墙壁与地面的交界处宜成弧形,或采取其他措施减少积聚并便于清洁。
- 照明:洁净区的光照度应不低于300勒克斯,有特殊要求的生产部位可设置局部照明。
二、空气洁净度等级划分
药品生产洁净室(区)的空气洁净度划分为四个级别:
- 100级
- 1万级
- 10万级
- 30万级
洁净室内的空气必须经过净化,并根据生产工艺要求划分空气洁净级别。空气中的微生物数和尘埃粒子数应定期监测并记录存档。不同洁净级别的相邻房间之间的静压差应大于5帕,与室外大气的静压差应大于10帕,并应安装差压计以指示压差。
三、空气净化
进入洁净区的空气必须经过三级过滤(初效、中效、高效),达到所要求的洁净级别。高效过滤器可滤除小于1微米的尘埃粒子,对细菌的穿透率为10^-6,确保通过高效过滤器的空气几乎无菌。洁净室的温度和相对湿度应适应生产工艺要求,无特殊要求时,温度应控制在18~26℃,相对湿度控制在45~65%。
四、洁净室(区)的管理要求
- 人员进入要求:进入洁净室(区)的人员必须按要求更鞋、更衣、洗手、消毒,严格控制人员数量,定期培训工作人员,监督和登记外来人员。
- 缓冲设施:洁净室(区)与非洁净室(区)之间应设置缓冲设施,人流和物流走向合理。
- 洁净工作服管理:10万级以上区域的洁净工作服应在洁净室内处理,必要时灭菌。
- 设备表面要求:设备保温层表面应平整、光洁,不得有颗粒物脱落。
- 卫生工具:应使用无脱落物、易清洗、易消毒的工具,并存放于专设的洁具间内。
- 洁净状况监控:静态下检测尘埃粒子数、沉降菌数必须符合规定,定期监控动态条件下的洁净状况。
- 空气循环:净化空气可循环使用并适当补入新风,对产尘量大的工序,回风应排出室外以避免污染。
- 系统维护:空气净化系统应定期清洁、维修、保养并记录,室内消毒与地漏清洁也应有记录。
- 物品存放:生产工具、容器、设备等应定置存放,并有状态标记。
- 个人卫生:严格按照生产人员卫生要求执行。
五、物料管理
- 仓储区取样:仓储区可设取样室,取样环境的空气洁净度应与生产要求一致。
- 物料存储:
- 温湿度控制:按规定条件储存对温度、湿度有特殊要求的物料、中间产品和成品。
- 分开储存:固体、液体原料应分开储存,挥发性物料应避免污染其他原料。
- 清洁容器:加工后的药材应使用清洁容器或包装,并与未加工药材严格分开。
- 复验制度:物料储存期内应有定期复验制度,特殊情况及时复验。
- 危险品管理:易燃易爆、有毒腐蚀性强的物品应储于专用危险品库,并有防火安全设施。
- 药品标签管理:
- 专人保管:标签和使用说明书应有专人保管、领用,按批包装指令发放。
- 计数发放:标签要计数发放,使用后残损标签应有专人负责销毁并由QA监督。
- 记录管理:标签发放、使用、销毁均应有记录并有专人负责。
- 产品标签和说明书:
- 符合规定:标签和说明书内容必须符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相关规定。
- 质量管理:标签和说明书必须经企业质量管理部门核对无误后印制、发放、使用。